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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www.xjhr.com 时间:2017/5/19 阅读:2469次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为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全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实施监管。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的质量监督及行业监管;参加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及监督工作,组织建设项目交工竣工的质量检测、鉴定等。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5月20日至1999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6.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7.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网(http://gczl.sub.xjjt.gov.cn/)发布公告。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信息,了解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有关政策、报名程序、注意事项,以及岗位所要求的性别、族别、年龄、学历、专业名称、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按照自身情况严格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务必谨慎选择。如有疑问,可先致电咨询,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一)报名缴费时间

2017年5月20日10:30起至2017年5月27日18:00截止(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二)笔试费用

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考生网上报名时统一选择乌鲁木齐市为考试地点。

4.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职位咨询电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政治处0991-5281702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笔试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31日起。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二)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三)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

(四)笔试试卷统一使用汉语命制,考生使用汉语答题。

(五)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六)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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